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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編號10:115年檢驗暨影像品質管理委員會修訂之檢驗危急值與警示值

 

115年3月25日經檢驗暨影像品質管理委員會年度審議與修訂,

目前檢驗危險臨界值分為「危急值」8項與「警示值」20項等二類,共計28項。

 

「危急值」通報流程 (📞電話通報+💬簡訊通知)

電話通報優先順序為開單醫師、主治醫師、病患主護或職務代理人,同時以簡訊傳送開單醫師與主治醫師。

 

「警示值」通報流程 (💬簡訊通知)

僅以簡訊傳送開單醫師與主治醫師。

 

 

115年3月25日檢驗暨影像品質管理委員會經委員討論後決議修訂2項內容:

1.「危急值」Mg 通報數值由 <1.2mg/dL    修訂為 <1.0mg/dL

2.「警示值」Na  通報數值由 <120mmol/L 修訂為 <110mmol/L

檢驗「危急值」共8項如下表:

 

檢驗「警示值」共20項如下表: